行政院召開關稅最新情勢說明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召開關稅最新情勢說明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美最高法院推翻對等關稅,美國總統川普另循途徑祭出10%的全球關稅,又於隔日加碼至15%。對此,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24)日在「關稅最新情勢說明記者會」表示,因應美國最高法院2月20日裁定及川普政府隨後公布的第122條新行政命令,政府已啟動相關應變措施。鄭麗君強調,最高法院判決主要針對美方援引IEEPA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逾越授權而失效,不涉及232條款,因此台美投資合作MOU下已取得的232條款最惠國待遇不會改變。

鄭麗君指出,美方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在既有MFN稅率上加徵附加費,白宮命令載明10%,但川普在宣布後不到24小時又稱上調至15%,該附加費為期150天,若經國會同意可再延長,政府因此以15%進行影響評估。該命令預告自美東時間24日凌晨0時起(台灣時間24日下午1時)對全球生效。

鄭麗君表示,從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葛里爾大使的聲明,以及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的發言可看出,第122條款屬「過渡性、階段性」的關稅政策安排,且對全球各國採一致性措施,因此在這段期間,已簽署與未簽署國家之間的差異不會反映在相關行政命令上。

鄭麗君指出,台美已談妥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爭取的是「15%不疊加MFN」的相對優勢,外界可能因此感受,ART的相對優勢在現行措施中尚未呈現。不過她也強調,美方政策存在變動性,身為台灣談判代表,無法替美方尚未決定或未來可能變動的政策預先說明;且第122條稅率從10%在不到24小時內提高到15%,也顯示後續仍有變動可能。

鄭麗君以2024年為例,我國輸美總金額中約76%產品屬232條款已調查或正在調查項目,其餘約24%原適用對等關稅,因此台美談判必須把對等關稅與232併談,並分別與USTR洽簽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與商務部洽簽投資合作MOU,以爭取對等關稅最佳待遇及232條款下的最惠國待遇。

至於豁免項目,鄭麗君指出,美國新行政命令雖公布豁免清單,但行政命令具有變動性,相較之下,先前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有1735項豁免已寫入文本,未來不會因行政命令異動而改變。鄭麗君也提到,美方並不排除後續啟動301條款等其他工具,政府已與美方展開聯繫,將在既有優惠待遇基礎上持續溝通,待確認後再將相關文本與影響評估送至國會審議。

責任編輯/周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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