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下多起殺人、擄人勒贖等重罪,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惡龍」張錫銘,入監服刑超過20年,自認表現良好,多次聲請假釋卻屢遭駁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認為,矯正署在審查過程引用6年前的舊資料,未公平審酌有利事證等缺失,判決撤銷不予假釋、復審裁定,似乎為張錫銘的自由之路露出一線曙光。
申請假釋28次失敗 「惡龍」變身模範受刑人
2004年警方在高雄大寮與槍擊要犯張錫銘爆發駁火,號稱史上最激烈的槍戰,綽號「惡龍」的張錫銘曾犯下多起殺人、擄人勒贖等重罪,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已超過20年。
張錫銘自認在獄中表現優異,沒有任何違規紀錄,申請假釋28次卻全數遭駁回。目前他累積17次獎勵,假釋評估表獲83分,屬最高等級的模範受刑人,卻仍未獲准假釋,引發外界質疑。
監所關注小組執行長陳惠敏指出,張錫銘在獄中付出許多努力,其家屬近三年內已與四名當年被害人完成和解,但相關結果未能反應在假釋的審核資料中。
矯正署被要求重審議 惡龍自由之路出現機會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理認為,矯正署在審查過程中引用2018年的舊資料,未再追蹤或補充被害人意見,也未充分審酌有利事證,程序上確有缺失,因此判決撤銷不予假釋處分及復審裁定,要求重新審議。對此,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監獄表示,假釋相關作業均由上級機關依法辦理。
若重新審議,似乎也為張錫銘的自由之路開啟一線曙光。
未充分審酌有利事證,矯正署須重新審議。圖/台視新聞※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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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鄧銘、王晨瀧、王夢婷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