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為國籍問題引發爭議,她於今(13)天下午前往陸委會遞交陳情書,嚴正表態自己早在民國88年就已經註銷湖南戶籍,去年只是申請證明文件,並公開授權陸委會全權代辦放棄國籍的事宜。陸委會主任梁文傑今日下午也出面回應,表示李貞秀參選立委時確實不符合資格,陸委會也不會代替任何人辦理相關程序。
梁文傑指出,李貞秀是在1993年4月26日嫁來台灣,但在1999年才獲准在台定居,我國在1999年期間,兩岸條例並無要求「單一戶籍制度」或「單一身分制度」,直到2004年兩岸條例增修要求單一戶籍制度,要求過去拿到台灣身分的大陸人士,必須要在6個月內回去拿註銷證明,這時單一戶籍制度才開始生效,也就是說,在我國沒有要求的情況下,李貞秀從嫁來台灣到取得定居的期間,都不可能註銷中國戶籍。
李貞秀被提名時雙重戶籍 梁文傑:不符參選資格
梁文傑還說,李貞秀今天展示的證明書寫出「早在1993年4月26號嫁入台灣後已經將戶籍註銷」,但其他陸配所拿的證明都有寫明「在西元幾年幾月幾號註銷大陸戶籍」,對於寫法相異表示質疑。梁文傑提到,李貞秀在政府機關的所有資料中,就只有2025年3月去拿了該張證明回來,因此從政府角度來看,她的除籍證明是在2025年3月時才提交給移民署,代表她的台灣身分是在當時才算完成手續,意味著她在2023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確實是同時擁有台灣與中國居民的身分,並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
梁文傑說明,陸委會是針對李貞秀今天所提資料做檢視,認為和機關手上的資料、台灣的法律規定,以及和歷年來法律的沿革基本上是不一致的。梁文傑也再次重申,李貞秀目前的狀況和其他一萬多名中配的狀況類似,主要問題仍在於國籍法第20條,直言「她沒有辦法放棄中國國籍,是因為對岸不讓她放棄,是對岸在剝奪她在台灣擔任立委的權利」,強調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就是只能有單一國籍,不能夠有同時有外國籍,不管是越配、日配都是一樣的。
至於李貞秀今天授權陸委會幫她辦理放棄國籍事宜,梁文傑則回應,歷來不管是哪個國家的配偶要放棄本國籍都是自己辦理,就算要放棄美國國籍,外交部也不會幫忙辦理,所以李貞秀要放棄中國國籍,陸委會當然只能請她自己處理,也會將授權書撿還給她。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