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遭重判17年,法院認為,「小沈1500」無法證明柯文哲有收賄1500萬,但是109年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獎勵從560%暴增到840%之後,收了威京集團以政治獻金名義捐贈的210萬,被法院認定是有對價關係的賄款,光這一項,涉及貪汙違背職務收賄罪遭判13年,至於210萬元是否有「前金後謝」的對價關係,將成為後續關鍵攻防焦點。

210萬被判定「行賄前金」 柯文哲涉貪重判

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貪汙案26日被重判17年,在法庭內他竟然微笑了,法官沒有用「小沈1500」定罪,因為無法證明柯文哲收賄1500萬,但是沈慶京6年前指示朱亞虎等7人匯款210萬政治獻金,被認定和京華城案有對價關係,觸犯違背職務收賄罪。

而從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會議紀錄中可看到,曾光宗委員曾經發言,申請單位沒有「正本清源」,好好提出規劃構想,一直希望市府開一張「無限期空白支票」,讓申請單位想要多少樓地板面積「自己填」,心態很不對,直接反對。

另外,何芳子委員也曾經說,京華城案缺少獲得容積獎勵開發後對周邊環境協調融合共存的論述,不是適合通過的計畫,這些專家的說法到最後通通消失。

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會議紀錄,曾光宗、何芳子都曾提出反對。圖/台視新聞

第783次會議紀錄,京華城基準容積率從560%暴漲到840%,靠著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這些籠統項目,增加20%獎勵,獲得121億的不法利益,整個通過的流程被法院認為欠缺法律授權,違反台北市自治條例上限,存在嚴重的「因人設事」圖利。

北院認為京華城案「因人設事」圖利嚴重。圖/台視新聞

210萬收賄對價、賄賂犯意都將成攻防重點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表示,相對龐大的容積利益僅依210萬認定為收賄對價,是否具有相當比例,另外賄賂的犯意聯絡也有臆測之疑,勢必成為檢辯雙方未來上訴二審的攻防重點。

一審判決認定210萬本質上就是有「前金、後謝」,柯文哲向來自豪的白色力量,因為貪汙兩個字蒙上陰影。

台北/李若慈、楊文豪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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