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針對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及的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進行一審宣判,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自白獲減刑,原檢方求刑3年,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