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一審宣判,判處李文宗4年6個月有期徒刑。李文宗原遭檢方依行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求刑17年4個月,如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刑度為4年6個月。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宗妹妹李文娟則因公益侵占、不實製作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個月。※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責任編輯/周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