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新北淡水情殺案,建商富二代王鴻偉因追求不成開車撞暈張姓女子,載走後砍176刀棄屍。案件歷經7度更審死刑確定,然而憲法法庭113年度針對死刑釋憲,檢察總長邢泰釗以違憲為由,再度提出非常上訴。

回顧案情,王鴻偉與被害女子認識才一個多月,就因追求不成,開著賓士車製造假車禍,撞暈她後砍殺棄屍。嫌犯的建商爸爸原本想要砸重金和解,二審王鴻偉卻突然試圖阻止,說怕到時候沒有錢又沒了兒子,法官和被害家屬都認為他毫無悔意。

案件歷經7次更審死刑確定,9年前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曾經以違反兩公約為由,提起非常上訴,最高院駁回。王鴻偉本人也向高院21度提出再審,都因為再審理由重複,被高院駁回,最高院確定。

不過前年憲法法庭針對死刑釋憲,有新的判決旨意。檢察總長邢泰釗認為,王鴻偉的死刑判決沒有「一致決」,而且第三審沒有經過言詞辯論,再度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

113年釋憲後,檢查總長已陸續替關押最久死刑犯黃春棋、陳憶隆,還有歸仁雙屍命案嫌犯郭俊偉提非常上訴,王鴻偉是第4名被提起非常上訴的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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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李若慈、楊文豪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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