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圖/路透社、CNN(資料畫面)
美國總統川普。圖/路透社、CNN(資料畫面)

白宮指出,美國總統川普已於當地時間12月2日簽署《台灣保證落實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H.R.1512),使該法正式成為法律。白宮說明,新法將既有要求改為長期機制,國務院今後須持續檢視並回報其對行政部門各機關與辦公室發布的對台關係指引。

對此,外交部長林佳龍回應,這代表台美關係向前邁進一大步。他表示,「對於雙方交往準則,可以讓彼此有更完整的互動,包括到聯邦機關洽公,或者是到我方代表處互動以及台美關係正常化的進一步的發展,我們表示肯定跟感謝。」

依據《台灣保證法》原有規定,國務院須就其對聯邦機關發布的對台關係指引進行一次性檢視,並就檢視結果向國會提出報告。相關報告須說明這些指引在設計時如何考量美國國會對台灣的若干基本認知,例如台灣由透過自由、公平選舉產生的代議制政府所治理,並尋找與規劃鬆綁美方自我設下對台互動限制的機會與方向。

依美國公布的法條文本,《台灣保證落實法案》是對上述於2020年通過的《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第315條所作的修正。本次修法內容之一,是擴大適用範圍,除原有的備忘錄外,未來只要是涉及對台關係指引的後續文件或相關文件,都一併納入檢視與報告機制。

條文規定,只要國務院仍維持任何規範美國與台灣關係的指引,國務卿至少每五年須對相關內容進行一次檢視,其中包括名為《Guidelines on Relations with Taiwan》的備忘錄及其他相關文件,並在檢視後將相關指引重新發送給行政部門各部會與機構。

此外,國務院在完成檢視後的90天內,必須向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與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提交更新報告。法條要求,報告內容需納入原本法條規定必須揭露的資訊,以及更新後的指引如何落實既有的政策目標。

責任編輯/周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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