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智財分署偵辦台積電內鬼案,日前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及戈一平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重刑,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高檢署指出,陳力銘轉任的東京威力科創也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相關規定,今(2)日追加起訴,並對該公司求處1億2千萬元罰金。該案也成為我國首件依《國家安全法》起訴法人的案例。
今年9月,陳力銘、吳秉駿及戈一平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以及竊取營業秘密等罪,遭智慧財產法院起訴,並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11月底法院再裁定,自12月1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
高檢署檢察官日前訊問陳力銘及東京威力科創公司相關員工,並比對全案事證及公司答辯資料後認為,該公司依法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公司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規定外,缺乏具體防範措施的落實證據,因此未盡防範義務,應承擔法人刑事責任。
高檢署認定東京威力科創涉有《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今日偵查終結後,高檢署向法院追加起訴,建請分別求處罰金4000萬、800萬、4000萬及4000萬元,合計應執行刑罰1億2千萬元。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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