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點出新版《財劃法》6大問題。圖/翻攝自youtube@行政院開麥啦-2
行政院點出新版《財劃法》6大問題。圖/翻攝自youtube@行政院開麥啦-2

立法院14日三讀修正通過《財劃法》部分條文,行政院今(27)日考量確有窒礙難行之處,宣布將呈請總統核可後,要移請立法院覆議。財政部指出,立院版財劃法部分條文會有以下6個問題,第一,將使115年度中央總預算案舉債數再增加2646億元,超過當年度舉債上限,恐違反《公共債務法》。

第二,新版財劃法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一定金額、計畫型補助款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且延續性計畫不得終止或變更補助金額,這「保障補助款」措施有違憲、侵害行政院預算提案權以及影響政府財政健全及中央施政決策的問題。

第三,由現行中央「得酌予補助」地方,修正為「應補助」,會導致富者越富、窮者未改善;第四,財力級次是按舊版財劃法分級,無法合理反映地方實際財政能力;第五,限縮中央減撥、扣抵補助款,無法落實中央對地方辦理自治事項、履行法定義務之監督;、第六,中央對地方財政之考核事項不足,且考核規定由行政院召開地方首長會議共定之,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行政院對提覆議一事做總結,立法程序悖離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不符憲法國民主權原則與民主原則,且補助款制度之修正及財力級次依舊版計算,嚴重衝擊中央政府財政健全,造成各項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行政院再喊話,院版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可解決立法院兩次修法衍生的問題,以制定更為完善之分配機制。

責任編輯/施佳宜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