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新北市新店發生一起母親溺殺兩名年幼子女的悲劇案件。今(3)日法院判決出爐。台北地院表示,經檢察官及辯護人調查證據,確認被告簡女確有故意殺害兒童的行為,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
台北地院表示,被告雖然事後有自首行為,但其行為係出於報復心態,利用子女的信任,使甲童與乙童進入碧潭後,由於不諳水性且身高不足而溺斃。此事件亦造成家庭結構破裂,犯罪行為惡性重大,所生危害極大。然而,審酌被告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且具有勞動能力與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最終判決有期徒刑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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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