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弊案,台北地方法院今(9/5)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70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接觸被告、證人,同時採取科技監控。而依法柯文哲因涉犯重罪,一審最多可羈押15個月,從去年9月5日遭裁定羈押起,期間已經屆滿一年。以下由《台視新聞》整理本案重要時間軸。
2024年
--5月2日 北檢接獲民眾告發他字案偵辦京華城、北士科等案,柯文哲列貪污治罪條例被告
--8月12日 北檢主動分案調查政治獻金案
--8月30日 北檢搜索柯文哲住家、民眾黨辦公室等處,約談柯文哲
--8月31日凌晨 柯文哲送往北檢複訊,因拒絕夜間偵訊想離開遭當庭逮捕,柯文哲律師向法院聲請提審遭駁回。柯文哲解返北檢,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
--9月2日 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9月3、4日 北檢提出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
--9月5日 北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10月25日 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
--11月1日 北院裁定柯文哲延押,柯文哲不抗告確定
--12月26日 北檢偵結起訴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對柯文哲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
--12月27日 北院接押庭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返家,北檢晚間提出抗告
--12月29日 北檢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柯文哲交保遭撤銷。北院深夜裁定提高柯文哲交保金至7000萬、需電子監控
--12月30日 柯文哲補足保釋金,配戴電子腳鐐獲釋
--12月31日 北檢二度抗告,1月1日高院發回更裁
2025年
--1月2日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1月12日 柯文哲提出抗告遭高院駁回,羈押禁見確定
--3月28日 北院裁定續押柯文哲2個月
--5月27日 北院裁定柯文哲延押2個月
--7月21日 北院再次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2個月
--9月5日 柯文哲律師聲請具保停押,北院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電子監控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