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更新時間:12:40)

台北地院4日召開京華城案在押被告柯文哲跟應曉薇延押庭,北院今(5)日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同時採取科技監控。

北檢2024年底針對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弊案,起訴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柯辦主任李文宗等人,並對柯文哲具體求處28年6個月有期徒刑。

北院7月裁定,唯二本案的在押被告柯文哲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兩個月,期間均不得接見或通信。而柯、應律師日前提出具保停押聲請,法院昨天召開羈押訊問庭,提解兩人出庭後於當天下午還押。

今天合議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採取科技設備監控。另外,裁定應曉薇3000萬交保。

依法柯文哲因涉犯重罪一審最多可羈押15個月,此前已經4次被裁定羈押,羈押期滿一年。台北地檢署對裁定結果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將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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