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華語流行樂壇舞蹈教父的張勝豐,近期被控以1千元將名下帳戶賣給詐騙集團,作為洗錢管道,觸犯洗錢防制法遭判處3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3年。對此,張勝豐喊冤,說自己是不小心誤信比特幣群組,絕非共犯而是受害者,案件期間還被檢察官逼認罪。

事件發生在2023年5月,張勝豐被檢方指控,以1千元賣名下帳戶給詐騙集團當成洗錢管道,後續還將匯入的款項轉到比特幣帳戶,因此觸犯洗錢防制法。

台北地院依法判刑3個月併科1萬元罰金、緩刑3年,且被告需向公庫支付3萬元,張勝豐未提上訴,全案確定。

事後,張勝豐接受媒體訪問無奈指出,「那個檢察官很惡霸,已經說原由了,卻一口咬定我是共犯。我是受害者欸,我是被騙的。」

張勝豐解釋,當時是在臉書上看到有人在操作比特幣,因此想嘗試投資,於是先加入群組觀察,後續接到成員私訊教學比特幣交易,讓他信以為真,事後發現自己被列為「警示帳戶」才趕緊報警。

他強調,自己是被騙的,不是賣帳號,真的是有苦難言,不解為何檢察官要逼供,要他認罪。

而張勝豐帳戶至今仍未恢復,造成許多生活上的不便,不過最終還是尊重司法判決。

※詐騙手法日益新,小心上當,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

台北/張綺云、許修銘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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