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訂未成年者打工同意書範本。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勞動部修訂未成年者打工同意書範本。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勞動基準法過去要求未滿18歲的未成年受僱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必須獲2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而考量到現在家庭型態多元,勞動部修正同意書範本,往後只要取得一方同意即可。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未滿18歲的未成年受僱從事工作者,須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年齡證明文件。由於過往規定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簽署,並負擔義務,因此常有未成年因為家庭因素,只能取得一方同意而無法打工。

勞動部指出,考量到現代家庭型態多元,不希望要求雙親的規定影響未成年打工權益。因此已修改為只要有法定代理人之一方簽章,就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已經通函給各地縣市政府,盼讓未成年打工權益更加完善。

台視新聞/王孜筠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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