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入校帶走小六生遭重懲。圖/台視新聞(非新聞相關事件人)
警方入校帶走小六生遭重懲。圖/台視新聞(非新聞相關事件人)

台中一間國小驚爆六年級學生和老師爆發衝突,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處理,警察則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將沒有老師、監護人陪同的學生帶回派出所,今(2)天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市政總質詢時震怒,要求重懲老師和員警,事後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證實,2名員警被記申誡處分。

警無傳票帶走學生 盧秀燕震怒重罰老師、校長

台中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國民黨議員李中踢爆,今年3月時,台中某國小發生六年級學生在體育課和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手拿軟式樂樂球棒揮打到老師,雙方爆發衝突,學生事後跟老師道歉,但老師不接受氣到報警,沒多久2名員警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進入學校,也在沒有監護人、老師陪同下,將學生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

盧秀燕備詢時震怒表示這件事讓她非常痛心,第一,平時教導孩子要認錯,那為什麼他道歉老師還不放手的追究、報警,「這是最壞教育示範」,痛斥不適任的老師;第二,警察沒有傳票,學校竟容許警方帶走學生,怒批「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第三,學生被帶去警局的時候也無人陪同,難道任何人都可以把孩子帶走嗎?對此她下令教育局重辦、重懲,要求專案報告好好檢討,該區督學也一併檢討。

認帶走學生「過程有疏失」 2員警遭申誡處分

稍早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蔡明松也還原事發經過,今年3月26日接獲國小報案,學校老師指稱前一天有學生拿樂樂球棒跟老師產生糾紛,當時員警在學務主任陪同下進校協調,因老師堅持提告,事後有請老師跟學生一起回所釐清,過程中也有通知家屬偕同了解,經過調解老師撤告,警方依規定通報相關單位。

而警方被質疑,在上課時間帶走一名未成年小朋友,程序上有問題,蔡明松表示,同仁照程序在學務主任陪同下進校,學童部分則用偕同了解,完全沒有強制力。

不過警察局長也說,除非是恐攻或是挾持才可以直接進到校園,其他事件都要低調處理,蔡明松回應,依據警政署相關規定,進到校園要會同學務主任以上層級,這部分同仁有做到,規定也說盡量低調,若非緊急應以便服、偵防車出勤,這部分就有疏失,分局也立即處分,證實2名員警遭記2支申誡,依相關規定記出行政處分。

台中/葉嘉雯、劉啟宇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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