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平鎮一對繼母及生父認為繼女頑劣、難管教,竟帶14歲女兒到戶政事務所,將她名字最後一字改成壞人的「壞」,揚言就是要讓她揹著壞名到成年,辦理人員當下跟女學生父親說,名字似有不妥,卻遭對方拒絕,以這是家裡的教養方式要求不要介入。目前桃園市政府已經介入協助撤銷改名申請,不再讓她的心靈受到嚴重創傷。
未成年無須親簽 民政局:已請示撤銷改名
桃園市議員接獲學校陳情,說今年6月有位父親跟繼母,把情緒常失控的14歲女兒帶到戶政事務所,以名字不雅為理由,最後一個字改為壞,繼母說,要讓她揹著壞名到成年,凸顯她頑劣難管教,當下戶政事務所人員,隨即尋問女孩父親,名字似有不妥,卻遭到女學生父親拒絕,說已跟女兒溝通過,而且這是他們家教養方式,希望不要介入,校方、警方相繼溝通,但勸說無效,只能依姓名條例未成年改名規定,未成年人改名不需當事人簽名,辦妥改名作業。
民政局副局長賴嘉美表示,「為維護我們子女的權益,桃園市政府已經在11月6日向內政部請示,是否能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協助撤銷這次改名申請。」
繼母稱「頑劣難管教」 6度報警列失蹤人口
女學生被改名後情緒快崩潰,夫妻倆還在各種社群媒體上語帶嘲諷地宣傳她的「壞」名字,甚至從6月25日至10月22日之間,6度把女兒趕出門再報失蹤人口,搞得校方、生母和警方都疲於奔命。目前女學生除了桃園市政府幫忙協助,同時由生母申請保護令,希望能保護女學生,避免身心靈再度受傷。
桃園/林注強 責任編輯/黃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