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精神衛生法》將在12月14號實施,原定21部子法同步生效,但其中的6部因為要跟司法院討論,會另定施行日期,特別是「強制住院」的規定,現行做法是,如果病患不願意,會經過2名精神科醫師評估,並向衛福部審查會申請強制住院,不過新版則是改採法官保留原則。
強制住院 改法官、醫師、病人權益代表組合議庭決定
變動最大的「強制住院」,目前由專科醫師判定,如果病人拒絕,就會再由兩位醫師鑑定,再跟衛福部審查會申請,判定是否許可強制住院,而新法上路後改成向法院提出申請,會由法官、精神科醫師和病人權益團體代表,組成合議庭,需有過半意見才能決議,而且聲請裁定延長強制住院的次數,改以一次為限。
北市聯醫松德院區社區精神科主任陳柏妤表示,人權的意識越來越受大家重視,原本的審查單位是衛福部,他的判決是一個行政命令,那到了法官判決,法律位階就會提高。
精神疾病患者社區服務資源擴充 人才培育成考驗
新制也要求精神疾病患者在離開醫院前,醫療院所需要擬定出院準備計畫,包括通報衛生局,讓社區社工、訪視人員能順利接住剛出院病人,避免出現空窗期,但目前關懷訪視員只有592名,卻需照顧2萬6千多名病友,人力不足恐怕也是問題。
陳柏妤也說,尤其重大精神疾病的病人,他其實有病識感缺乏,主動就醫的能力不好,這幾年來政府在人力的是有成長,但到完全足夠,當然是還有一段路要走。
要怎麼擴充精神病患者的社區服務資源,也是政府重大考驗。
台北/魏于恬、班瑪旺嘉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