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起大眾運輸口罩解禁。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4/17起大眾運輸口罩解禁。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隨著清明連假後國內疫情穩定,指揮中心宣布,4/17起大眾交通運輸全面鬆綁戴口罩政策,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配戴,不過仍有2場所強制要戴上口罩,且未依規定配合恐怕將面臨罰款,《台視新聞》也為大家整理口罩鬆綁相關細則。

重點:免戴口罩、強制戴口罩場所

指揮中心表示,4/17起大眾交通運輸全面鬆綁,由民眾自主決定配戴口罩,不再強制;而在校園方面,校車、幼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比照公共運輸,由「規定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4/17起大眾運輸口罩鬆綁。圖/指揮中心提供

不過仍有2場所要求全程戴口罩,「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就怕影響抵抗力低下、年長者、兒童,因此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和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場所,仍建議戴口罩,除非要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或活動。

醫療機構、救護車等場所仍要求全程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重點:「特殊情境」仍建議戴口罩

指揮中心點出在少數特殊情境下,仍建議戴口罩防疫,其中「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以上5種特殊情境,建議配戴口罩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部分特殊情境也建議戴口罩。圖/指揮中心提供

重點:未在規定場合戴口罩恐開罰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如果民眾在醫療照護機構、救護車,不配合配戴口罩且不聽規勸,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未改善將按次處罰。

此外,住宿式機構防疫鬆綁,指揮中心日前宣布,4/17起,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管理防疫措施,沒有接種疫苗的探視者、陪病者及新進住民,進入機構都不用出示當日快篩陰性證明。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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