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台中一名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遭巨業客運司機撞擊後輾斃,家屬認為施姓駕駛下車查看後又移動車輛,應該以殺人罪判刑。台中地院經過審理,認定施姓駕駛是過失致死,判處4年半,家屬無法接受,認為判太輕;肇事司機委任律師則說已經和受害家屬達成和解,認為刑度過重,將會再上訴。

前年九月,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在穿越馬路時,遭巨業客運司機撞擊,司機下車查看後,又上車再次移動車輛,造成女大生遭輾斃身亡。台中地院經過審理,依過失致死罪判施姓司機4年半。

痛失愛女,年邁雙親整日以淚洗面,家屬認為法院應該要以「殺人罪」論處,因為根據法醫師鑑定報告,女大生第一次被撞擊後還有血壓跟呼吸,是之後被輾壓身亡。最終法院是依過失致死判刑,家屬痛批是「輕判」,無法接受判決。

肇事的施姓駕駛多次表達歉意並認罪,雙方也達成和解,如今被判4年半,肇事司機的委任律師認為刑度過重,表示將會再上訴。原告與被告都不滿意這樣的判決,就看二審法官會如何決斷。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葉嘉雯、黃致堯 責任編輯/施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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