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亮票遭判處拘役55天。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趙少康亮票遭判處拘役55天。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去年在726大罷免中,兩度違法亮票,今(20)天上午一審宣判,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需支付公庫5萬元。

趙少康去年在大罷免投票時亮票,雖然事後表示一時失誤,但台北地檢署同年11月仍認定趙少康故意亮票,事後卸詞推託,態度顯不足取,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趙少康去年底12月31日出庭時認罪,強調當時沒有選監人員制止,才會應媒體要求做出亮票動作,否則他不會繼續亮票違規,更稱自己這輩子第一次被起訴,希望能緩刑,而今天上午台北地院判決結果,一審判處趙少康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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