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日上午三讀通過外送員專法。圖/立法院IVOD
立院今日上午三讀通過外送員專法。圖/立法院IVOD

立法院會今(6)日上午9點46分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明定每單外送期間換算時薪後,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將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並明定平台業者應建立制度供外送員申訴。

為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該法明定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低於交通主管機關依公路法規核定基本運價所計算的運費,且每筆訂單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最低時薪的1.25倍;同時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定期發給外送員報酬及報酬明細表,並應備置及保存報酬清冊至少5年。

新法也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提供訂單給外送員時,應明確告知訂單的預估報酬、取送商品地點等重要資訊,讓外送員知悉並評估、選擇是否承接訂單;在政府機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時,外送平台業者則應停止營業,並通知合作商家及外送員,以保障外送員工作安全。

此外,外送平台業者應對於外送員建立申訴制度,並針對外送服務契約終止爭議成立專責獨立處理小組,使外送員有機會充分陳述意見及獲得救濟,以保障其工作權;新法還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並符合規範之保險期間、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同時須提供契約及繳費明細給外送員留存,以確保其保險權益。

責任編輯/馮康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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