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控的3罪一審宣判皆成立。圖/CNN、美聯社、路透社(資料畫面)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被指控的3罪一審宣判皆成立。圖/CNN、美聯社、路透社(資料畫面)

《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一審於今(15)日宣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煽動罪全都成立,並直指黎智英為案件的主導人物,刑期將於擇日宣判。

根據《香港01》報導,黎智英被控涉嫌利用個人國際人脈,並藉由「重光團隊」與外國勢力串聯,遊說多國國會對中國及香港政府與官員實施制裁;同時也被指控利用《蘋果日報》煽動民眾上街示威,並鼓吹制裁作為,被依《香港國安法》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以及1項煽動罪起訴。

案件自2023年12月開庭審理,歷經156天,今日於香港西九龍法院進行宣判,3項罪名皆成立,黎智英成為2020年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後,首名遭起訴「勾結外國勢力」罪名的被告,在得知裁決結果後,黎智英表現平靜。據報導指出,法院將於1月12日開始求情程序,預計需要4天,黎智英一審刑期將於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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