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公費培訓的王姓下士,在部隊中遭記兩大過處分,經核定後被認定不適合繼續服役,提前退伍,事後他遭部隊告上法院,求償金額高達15萬多元的「公費賠償」。法院最終認定部隊依法行事,全案仍可上訴。

公費下士被記兩大過「提前退伍」 慘遭求償15萬

先前有一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公費培訓的王姓下士,因提前退伍遭軍隊高額求償。這名下士於2018年入伍,並在2022年接受士官二專班回流教育,依規定,他在2024年分發後需服役滿6年,也就是2030年才能退伍。

公費下士被記兩大過「提前退伍」。圖/台視新聞製圖

沒想到今年5月,他因一次被記兩個大過,被認定不適合繼續服現役,遭核定提前退伍,由於服役未滿年限,他事後遭部隊求償15萬7千多元。法院最終判定,這名下士須支付賠償金,並另計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部隊告公費培訓生違約,遭求償15萬7524元。圖/台視新聞製圖

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表示,整個流程都是依照規定進行的,應該沒有問題。他指出,當初大家進入軍校時,都簽署了相關入學規定,若未完成學業或完成學業後在部隊未服滿法定役期,就必須依比例原則賠償國家,否則若有人未服滿法定役期就退伍,將造成大量軍官或士官流失,部隊戰力也會因此受影響。

根據了解,部隊日前已寄發存證信函追討,並多次撥打手機聯繫當事人,但均未得到回應。判決出爐後若當事人不履約,部隊可依法強制執行,畢竟國家投入人民納稅錢培養軍中戰力,絕非兒戲。

 台北/黃子庭、陳冠旻 責任編輯/蔡尚晉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