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閃兵集團引發外界關注,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法方向,擬全面檢討體位認定標準,大幅收緊免役門檻,椎間盤突出、嚴重扁平足等過往可免役的情形,修法後也將不再適用。
國防部日前公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草案指出,考量替代役因單位不同其服勤性質有明顯差異,修正替代役體位區分A級、B級,修正附件「體位區分標準表」總計193項次,這次修正180項次,包括常備役、替代役及免役體位。
替代役體位將區分A級、B級,大幅收緊免役門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當中BMI值部分,免役體位從BMI<15或BMI>35,修正為BMI>45;替代役體位A級為15≦BMI<16.5 或32<BMI≦37.5、B級BMI<15或37.5<BMI≦45;常備役體位則維持16.5≦BMI≦32。
身高方面,免役體位從身高≧196 或≦154,修正為身高≦144;替代役體位A級為145≦身高≦149、B級則無限制;常備役體位則從158≦身高≦195,修改為身高≧150。
血壓部分,草案指出,中度以上高血壓併發實質器官病變,包括心臟肥大、腎病變或週邊血管病變等,以及肺動脈高血壓併有後遺症者才能免役,且「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測量應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
扁平足方面,過去扁平足足弓角大於168度者即可免役,未來將修正為足弓角大於168度者改服替代役A級,常備役標準從足弓角「小於等於165度者」修正「小於等於168度」,這也代表扁平足免役走入歷史。
草案中還提到,現行體位認定,如有椎間盤突出接受切除手術治療者、椎間盤突出症經電腻斷層掃描或磁振攝影檢查證實有壓迫神經根或脊髓,且神經功能檢查之神經電生理檢查顯示有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可免役,但修正後需經治療且持身心障礙證明者才可免役。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