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考量駕駛人抽菸過程中產生的煙霧與煙灰可能隨風散落,恐影響後方用路人,因此認為現行罰鍰偏低,無法產生足夠嚇阻效果。未來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間若有點菸、抽菸或手持香菸等行為,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將從600元提高至1200元。

此外,修法也針對騎乘機車時手持行動電話、電腦或具類似功能裝置的情形提出調整,罰鍰將從1000元提高至1200元,提醒用路人務必注意相關規範。

※台視新聞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台視新聞/葉宣婕 責任編輯/周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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