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黃春樹30年前遭擄後遭撕票,三名嫌犯黃春棋、陳憶隆多次被判死刑卻未遭執行。其後,徐自強因罪證不足且具不在場證明,最終洗刷冤屈並獲平反,留下的黃春棋與陳憶隆則成為監獄中關押最久的死刑犯。憲法法庭去年就「唯一死刑」作出第8號判決,檢察總長邢泰釗已為黃春棋、陳憶隆提出非常上訴,兩人因此暫時逃過死刑。

遭指殺富商共犯 徐自強死刑更九審逆轉無罪

民國84年9月,富商黃春樹遭綁架勒索7000萬元,但其實在遭到綁架2小時內就被撕票,遺體在28天後才被找到。共犯陳憶隆與徐自強事後到案,黃春棋與陳憶隆兩人從一審到更五審皆被判處死刑,並於2000年定讞;徐自強則因缺乏明確事證,且具不在場證明,在歷經16年冤獄後獲得平反,案件後來更被拍成獲獎紀錄片。

黃春棋與陳憶隆兩人被判處死刑;徐自強則因缺乏明確事證,於2016年無罪定讞。圖/台視新聞

擄人勒贖殺人「唯一死刑」 涉違憲提出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去年作出第8號判決,認定「唯一死刑」相關法條違憲,指出死刑應僅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且必須符合最嚴格的法律程序,以保障人權。檢察總長邢泰釗根據此項判決,在10月間替黃春棋與陳憶隆提出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去年作出第8號判決,認定「唯一死刑」相關法條違憲。圖/台視新聞

2人非常上訴可逃死? 律師:罪刑重大仍可判死

在非常上訴審理期間,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黃春棋與陳憶隆因此暫時免於槍決。非本案律師包盛顥指出,如果改判,兩人很可能脫免死刑;反之,若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兩人仍須依法接受刑罰制裁。

纏訟30年的富商黃春樹命案,不僅關乎正義,判決結果也可能成為指標性的司法案件。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李若慈、林秉州 責任編輯/蔡尚晉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