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遭大馬警方發布通緝,消失兩天後,黃明志5號凌晨被目擊現身金馬警區總部投案,還發文說「自己不會逃」,警方將延長拘留黃明志6天釐清案情。至於黃明志是否可能在台接受審判,律師說明因台馬無簽訂引渡條款,無法將他引渡來台,但若他服完刑再來台,台灣司法還是有權進行審判。
稱前7次通緝都主動報到 黃明志投案:我不會逃
頭戴招牌灰色毛帽、拉下口罩露出整張臉在警局前自拍,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的大馬歌手黃明志,神隱2天終於現身投案。根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5號凌晨1點多,黃明志搭乘疑似是朋友的車輛,在多名人士陪同下抵達警局,下車後先在門口自拍,才步入警局。
黃明志也在社群發布最新聲明,表示自己已經抵達吉隆坡到警局報到,接下來會全力協助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並強調自己不會逃,之前7次通緝令也都是主動報到、不曾逃過。而他也捲入涉毒風波,但他至今矢口否認,《中國報》最新指出,大馬警方證實將延扣黃明志6天至本月10號,以釐清案情。
謝侑芯魂斷異鄉 林佳龍:第一時間通知家屬
不少人好奇,大馬警方已將謝侑芯命案轉為朝「謀殺案」方向偵辦,若真涉及「境外謀殺」,黃明志有沒有可能在台灣接受審判?律師解釋,台灣司法是有審判權,但台馬之間並無簽訂引渡條款,因此恐怕無法將黃明志引渡來台。但若黃明志在馬來西亞服刑完畢來台灣,台灣司法還是有權對其進行審判。
外交部長林佳龍也回應,外館接獲馬國政府通知後,已將消息告訴死者家屬,但考量當事人隱私,沒有另外對外說明。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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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