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被列為關鍵人物,最新消息是今(5)天凌晨1點多,黃明志現身金馬警區總部投案,下車後還在門口自拍,隨後社群發文表示,「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自己主動報到」,隨即步入警局自首。
失聯2天遭通緝投案 黃明志:會給死者家屬交代
頭戴毛帽、神情憔悴,黃明志5日凌晨終於現身馬來西亞金馬警區總部投案,他在社群上發文提到,自己剛從馬來西亞的新山到了吉隆坡,接下來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不過,4日逮捕黃明志消息曝光後,大批媒體前往警局,但黃明志都沒有現身,根據大馬媒體報導,黃明志手機關機、經紀人電話和訊息都不接不回,移民局出入境紀錄中也沒有查到黃明志的出境紀錄,警方追緝黃明志超過6小時,一度將黃明志列入通緝名單。
究竟人在哪裡?也如同黃明志父親事前所透露,兒子已經兩個月沒有回家,對他近期發生的事情不清楚,目前沒有被拘留或逮捕,人在吉隆坡,兩天前有致電回家報平安,並告知家人「一切等待警方調查」。
黃明志父親透露久未見兒子。圖/台視新聞製圖網紅命案朝「謀殺罪」調查 黃明志最重恐判死刑或鞭刑最少12下
但根據大馬媒體中國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指出,謝侑芯案將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進行調查,一旦罪名成立,黃明志可能被判死刑或監禁30至40年,及鞭刑最少12下。
謝侑芯命案朝謀殺罪調查。圖/台視新聞製圖而黃明志是最後一位與謝侑芯見面的人,因此警方將依程序將黃明志逮捕調查,全案將在12月18日再次開庭。
警方逮捕調查黃明志,12/18將開庭。圖/台視新聞製圖法迪爾表示,扣查他幫助調查此案,透過調查判定他是不是嫌犯。
昔日和謝侑芯同框畫面,如今黃明志卻成了命案現場關鍵人物,謝侑芯經紀人將與律師商量,要控告黃明志的至少有吸毒、提供毒品與謀殺等三項罪名,詳細會再跟律師聯絡,不過委託的人似乎已被跟蹤,會特別小心。
謝侑芯經紀人將控黃明志謀殺、吸毒等罪。圖/台視新聞如今爭議延燒,恐怕也將重創黃明志的演藝之路。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馬來西亞-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