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區國泰路一段國泰橋,昨(2)日晚間10點多,有民眾發現一名男子深夜騎機車在橋上徘徊,形跡可疑。男子隨後將多個麻布袋從橋上丟入鳳山溪,袋子墜入水中沉沒,目擊者見狀聯想到「分屍案」,立即報警。
警消獲報後出動約10人到場搜尋,歷時約兩小時,在水面發現麻布袋並打撈上岸。經確認,袋內裝的是建材廢棄物石棉瓦,並非屍體。
警消將麻布袋打撈上岸後,發現內容物並非屍體,而是建材廢棄物石棉瓦。圖/台視新聞警方隨後鎖定一名年約37歲的陳姓男子,他當晚共丟棄4袋麻布袋及一些塑膠袋。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副所長林弘明表示,警方會同消防人員到場尋獲棄置的麻布袋,確認內容物為石棉瓦等建材廢棄物,陳男到案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請主管機關裁罰。
雖然慶幸不是命案,但石棉瓦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隨意棄置可依法處以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陳緗淇、王晨瀧 責任編輯/周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