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到鳳山區一處公園運動,似乎覺得天氣熱,時常脫掉上衣打球,但當地有長輩、有小孩,也會有女性經過,有人沒穿上衣,實在是「不好看」,相關單位接到陳情,屢次勸導,偏偏男子不聽勸,照打赤膊運動,由於公園有規定「禁止赤身露體」,男子最後被開罰2千元。

公園告示牌也寫禁止赤身露體。圖/台視新聞

長輩在公園內運動,其中一名男子上半身卻沒穿衣服,打赤膊打球。且還不只一次,男子常被目擊來公園脫掉上衣運動,就有民眾見狀,不滿投訴。志工屢次上前勸導,但男子卻認為自己沒違規,反嗆回去,卻還是收到兩張共2千元的罰單。

男子屢勸不聽,最後被開罰2000元。圖/台視新聞

其實該公園內告示牌就清楚寫著禁止赤身露體,而男子卻是勸導不聽,已影響其他民眾休憩品質,這才被開罰。也有同在該公園運動的民眾表示「說實話不雅觀,那個身材又不怎麼好」、「來運動一定打赤膊,造成我們這邊的困擾,屢勸不聽,講N次了」,畢竟公園是大家的,不少女生跟小孩也會經過,難免觀感不佳。就算天氣熱,也應穿著得體,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高雄/林怡萱、鄧銘 責任編輯/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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