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35歲的王姓男子,離婚後懷疑前妻婚內出軌,竟買通黑道下達「必死令」,三度利用假車禍及強盜手法,意圖致前妻於死地。一審遭重判12年,王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主觀上「有殺人之故意」,上訴理由不足,不予採信,但考量王男於二審宣判前與前妻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11年2個月。

下必死令! 黑道利用假車禍和強盜方式殺女

2024年11月14日,桃園中壢發生一起手機店搶案,黑衣嫌犯衝進店裡,對女店員一陣毒打,滿頭是血的她後來躲進倉庫,仍被追著往死裡打,嫌犯搶走手機店內17萬元現金,原以為只是強盜案,檢警卻越查越覺得不對勁。

黑衣嫌犯衝進店裡,對女店員一陣毒打。圖/被害人家屬提供

檢警調查發現,被痛打的廖姓女店員與前夫離婚後,數度面臨生死關頭,前夫王姓男子於2024年9月先花50萬元,教唆他人開車高速衝撞廖女,導致她幾乎毀容,所幸經急救後撿回一命。

王姓男子於2024年9月先花50萬元,教唆他人開車高速衝撞廖女。圖/台視新聞製圖

同年10月底,廖女與現任黃姓男友逛街時,被王姓前夫撞見,雙方因此發生口角,11月5日王男再度教唆兩人開車撞爛黃男的車,未料當時廖女不在車上,讓王男氣得再度買兇殺妻,甚至下達「必死令」,指使人闖進前妻工作的手機店,假搶劫、真殺人。

王姓男子再度教唆兩人開車撞爛黃男的車。圖/台視新聞製圖

二審判刑前和前妻達和解 醋男「刑期降低」

王姓男子因殺人未遂,一審遭桃園地院重判12年;二審高等法院則將刑度降低為11年2個月。

雖然嫌犯上訴時狡辯稱,自己只有「重傷害致死」的意圖,但法官認為,其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因而不予採信,但考量王姓男子已與被害人前妻和解,並開始分期給付賠償金,因此降低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二審判刑前和前妻達和解,高等法院改判11年2月。圖/台視新聞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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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李若慈、馮浩宇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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