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警察局一名陳姓警員涉嫌收受賄賂,大開「公務門」讓走私集團夾帶大量加熱煙非法入境,涉嫌協助讓超過9000條加熱煙非法輸入,收賄金額達到95萬8千元。檢方今(28)日宣布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及違反《菸酒管理法》等罪,起訴員警與走私集團成員總共12人。

根據調查,陳姓航警涉嫌以每條煙50元到150元不等價格收受賄款,並利用工作證進入機場管制區,協助不法集團將裝有加熱煙的行李夾藏離開,或是在他值勤時直接於管制哨放行。

光是今年4月開始,5個多月以來陳姓航警就協助走私多達26次,直到今年9月,一名楊姓女子跟巫姓母親又想故技重施,夾帶449條加熱菸、17組主機被關務署人員攔下,整起案件才曝光。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表示,認被告陳姓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及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入其所收賄賂95萬餘元。

檢方指出,陳姓航警身為機場國門安全守門人,卻沒盡忠職守,反而利用職權,收賄協助走私私菸,嚴重影響公務員廉潔形象及機場管制安全,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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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桃園/賴心怡、張信智、林注強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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