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國健署日前通過美國、日本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與4款組合元件可以上市,今(17)日某連鎖超商也開始販售加熱菸及吸食器具,不過在這邊提醒大家,有5個行為千萬不能觸碰,否則最高可能會被開罰2500萬。
國健署提醒,菸品不得宣傳,最重可罰2500萬。圖/翻攝自國健署臉書專頁國健署提醒,所有菸品(包括加熱菸)均不得以茶會、餐會、說明會等方式為宣傳,或社群平臺的「開箱文」、「使用心得分享」等任何變相宣傳行為也全都不行,違反規定業者最高處2,500萬元罰鍰;電子煙、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菸及組合元件違反規定,業者最高處5,000萬元罰鍰。
國健署國民健康署沈靜芬署長也提醒吸菸(煙)除了可能導致肺癌與心血管疾病,也大幅增加罹患口腔癌、口咽癌與鼻咽癌等頭頸癌的風險。另外國健署也提醒,全國僅有2家業者、14個加熱菸品項與4款組合元件取得核准,其他任何未經審查產品一律違法,該署已於114年10月1日召開「全國菸害防制執法聯繫會議」,將審查通過之合法加熱菸品項資料與電子識別查對工具,提供各單位作為統一的執法依據,加熱菸管理一切依法執行,相關產品仍屬指定菸品,不得促銷、不得廣告、不得展示。
※台視新聞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