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今(8)天公告,由於近期發生行動電源自燃事件,要求乘客在乘車時務必隨身攜帶保管,請勿將行動電源置於皮包或行李內充電,充電時應放在視線範圍處,若不慎發生意外,需付賠償責任。
由於台灣高鐵已經發生兩起行動電源自燃事件,造成車廂受損,高鐵公司也啟動求償,更在今天公告新的乘車須知,即日起,若旅客攜帶行動電源搭乘高鐵,不充電時,行動電源不可放在行李箱內,但可以放在隨身包包;如果有充電需求,則需要取出放在視線可及的範圍,像是放桌上或拿在手上,呼籲旅客如有變形或是異常發熱,請勿攜帶乘車或使用。另外,高鐵也建議民眾使用BSMI或NCC認證核可的行動電源。
台視新聞/楊宗諺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