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獲7000萬元交保,北檢一度提出抗告成功,但發回北院仍維持原裁定。由於抗告期限將至,北檢今(24)日表示不再抗告。
北檢認為,雖然柯文哲、北市議員應曉薇的確涉犯貪汙重罪且有串證之虞,但審酌北院這一次發回更裁的理由中,有補充不得接觸的證人清單,雖有部分內容仍存在難以檢驗是否落實執行之疑慮,但基於促進訴訟之一貫立場,聚焦於審判,決定尊重法院裁定,不予抗告。
北檢另表示,本署對於柯姓被告等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檢視被告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性,因而於審判中3次針對北院具保裁定提起抗告,均獲高院支持發回更裁,足可證明抗告有理於法有據。
北檢表示,被告應否羈押是由法院依法獨立決定,但某政黨及部分人士卻不斷透過媒體放話,指本案「押人取供」、「欲將柯文哲押到死」云云,均屬惡意曲解帶風向製造對立紛爭,意圖影響司法審判,昭然若揭。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