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因職場霸凌涉逼死部屬被拔官,又被新北地檢署查出,涉嫌圖利廠商、侵占公務禮盒,依貪汙罪起訴。即使法庭上謝宜容聲淚俱下認罪,希望爭取緩刑,不過今(18)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謝宜容因「以個人喜好不惜違法」涉犯3罪,判定應合併執行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劣跡斑斑!謝宜容洩密採購案 就業基金買禮盒贈親友

謝宜容被檢調查出,2023年把北分署本部的整修工程採購案洩漏給認識的林氏兄弟,讓他們借牌得標,在隔年單位裡的宣傳品跟主視覺設計,又用同樣的方法,讓林氏兄弟提前準備得標,圖利廠商42萬。

甚至還被發現,用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購買的禮盒,有12盒價值2萬多直接被謝宜容侵占,分送親朋好友,涉嫌貪汙。

律師大讚「優秀公務員」 訴訟策略失敗一審被重判

在法庭內,謝宜容聲淚俱下認罪,自稱深切懺悔,律師還稱讚她是多麼優秀的公務員,覺得謝宜容只是幫國家做事,不應該嚴懲。不過訴訟策略失敗,一審遭到重判。

新北地院合議庭今天裁定,被告謝宜容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刑法洩密等罪,判決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在量刑理由中指出,謝宜容僅因個人喜好林氏公司設計,為使對方能順利承接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下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在採購案尚未成形前與廠商密切聯繫,猶如為該設計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違法洩密、圖利特定廠商,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形象。

另外,雖然被告對於犯罪事實全部承認,並且繳回不法所得,但法院判處的刑度仍高達4年6月,遠遠超過緩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門檻,也就是說,如果後續未提出上訴,依法必須入監服刑。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李若慈、張信智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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