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偉追愛不成,怒砍女方176刀。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王鴻偉追愛不成,怒砍女方176刀。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25年前震驚全台的王鴻偉殺人一案,死刑定讞後,第21度聲請再審。高等法院認為,理由重複駁回。

出身富裕家庭的王鴻偉25年前因為追求20歲的張雅玲不成,竟開車衝撞後,再持刀猛砍176刀,而且是刀刀見骨,光是在張雅玲的臉部就有將近百道刀痕,手段相當殘忍。

殘忍殺害對方並棄屍淡水,王鴻偉聲稱,案發時因為被害人提出絕交的要求,受到重大刺激,希望符合減刑要素。不過高院認為,王鴻偉提出種種理由,歷次都重複而且駁回在案,屬於同一原因聲請,且沒有補正的可能,應予駁回。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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