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涉案教師周台英。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涉案教師周台英。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師大女足隊員被逼抽血換學分案,點燃全台怒火,國科會今(16)日發表對該起事件的4項懲處,分別是停止補助、追繳計畫補助經費、降低台師大1年管理費比率2%,而涉案的前女足教練周台英與教授陳忠慶則是停權處分。

國科會在今日下午舉辦記者會,會上公布針對台師大抽血案的懲處簡報,指出根據學術倫理以及研究倫理,依據本會專題計畫作業要點及學術倫理審議要點,進行4項處置。

國科會今日下午舉辦記者會。圖/台視新聞

第一項為終止補助「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整合型計畫;第二項為追繳計畫補助經費,包含管理費、主持費,台師大追回246萬900元,中央大學追回80萬8800元。

第三項為降低台師大1年管理費比率2%(約900萬元);第四項是教授陳忠慶、前女足教練周台英分別停權5年及4年,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國科會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

責任編輯/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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