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的《財劃法》出包,不只公式中分母、分子寫錯,還有分配定義不明確的問題。行政院邀請全台縣市首長北上一同討論,中午卓榮泰率財政部召開記者會,說明分配公式可採「0.2分」級距計算與舊制處理,但公式寫錯無法解決。
新版的《財劃法》即將上路,不過藍白當初修法時,把公式中分母、分子寫錯了,把分配給本島19縣市的可供分配款90.5%,以全台22縣市計算;而分配給離島3縣市的可供分配款2.5%,也以全台22縣市計算。由於序文明訂不含離島,卻以全台縣市來做計算,導致產生345億元無法分配。
新版的《財劃法》把公式中分母、分子寫錯。圖/翻攝自youtube@行政院開麥啦-2另外在分配公式也有不明確的問題,在序位分數規定上,序文寫下「以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收入合計數之前一年度成長率排名之序位分數占比計算權數」,但是對於「成長率排名之序位分數」,其定義和計分方式未明定,若計分級距不同,獲配數將產生差異,牽動各地方政府獲配金額,恐引發爭議。且在分配鄉鎮市的方式,也未具體明定合計項目、指標及、權重以及何機關研定。

新版的《財劃法》在分配公式上也有問題。圖/翻攝自youtube@行政院開麥啦-2莊翠雲公布稍早與地方協調結果,2個分配公式母法不明確的問題,在序位分數計分方式及定義上,將依多地政府建議採「0.2分」級距計算;分配鄉鎮市方式,則沿用舊制處理。
分配公式可處理,但公式寫錯無法解決。圖/翻攝自youtube@行政院開麥啦-2但分母、分子錯誤問題則「無法解決」,因母法已明文規定、不能逾越,所以無法用「行政解釋」來處理,分母仍需按全台22縣市來計算。至於無法分配的345億元屬於統籌稅款,中央不能移作他用,若無修法無法解決。
莊翠雲強調,財劃法仍需通盤檢討修正,垂直與水平分配要再做規劃,使統籌稅款能適時發揮功能,達區域均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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