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北檢抗告,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高院駁回北檢抗告,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北市議員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台北地方法院停止羈押裁定,提起抗告,高院今(12)天公告,「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柯文哲、應曉薇日前分別以7000萬、3000萬交保,柯文哲辦保後一現身就怒批,「一年了檢察官什麼都沒查到」,對此北檢提出抗告,指出尚有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且針對柯文哲滅證、串證、有無繼續羈押必要性的判斷,不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還有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

此外,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然而柯文哲交保後隨即和證人陳智菡、陳宥丞等人接觸,綜合北檢訴求理由,高院合議庭決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且不得再抗告。

對此台北地院回應,目前尚未收受撤銷發回的卷證,待合議庭收到裁定後,如有決定進一步處理程序時,會再告知大家。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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