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遭判8年4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國民黨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顏寬恒之前遭指控詐領助理費、假買賣沙鹿豪宅,被台中地檢依貪汙罪和偽造文書罪起訴,去年一審判他8年4月,但顏寬恒堅稱自己清白無罪,案件上訴到高分院,今(11)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可上訴,立委資格暫不受影響。※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台中/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