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有34年資歷的黃姓清潔隊員,因為同情一名拾荒老婦,將回收車上一個民眾不要的電鍋帶回家測試後轉送給她。怎知一片好心卻因此觸法,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這名清潔隊員出庭時全部認罪,哽咽表示「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檢察官發現這個電鍋的殘餘價值只剩32.56元,而且被告符合自首減刑規定,建請法院從輕處分。

清潔員將電鍋轉送,涉嫌貪汙被起訴。圖/台視新聞

清潔隊員辛勤工作,將收來的回收物品通通載往焚化爐處理,不過日前卻有人,因為撿了民眾不要的電鍋,想說要將他轉送一名拾荒婦人,讓對方可以煮熱飯,結果卻涉嫌貪汙,被依法起訴。

一片好心,反倒替自己惹上麻煩,事後,清潔隊接獲檢舉,要求黃姓男子將電鍋歸還,但他實在不好意思開口,向婦人討回來,最後只好又自掏腰包,花了一、兩千元,買了新的電鍋當作替換。

9日上午,黃姓清潔隊員前往士院開庭「坦承認罪」,語氣一度哽咽,說自己一輩子從沒亂撿過東西,真的不知道會這麼嚴重,現在也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同事聽聞消息,也忍不住替他求情,不過根據北市環保局規定,清潔人員不得擅自占有或處分回收物,也就是說,黃男違法事實明確。

檢方認為黃男動機單純,建請法院「從輕處理」。示意圖/台視新聞

由於這電鍋回收價只值32.56元,檢方也認為黃姓清潔隊員動機單純,並且符合自首,及情節輕微等減刑規定,建請法院「從輕處理」。若法官採納,最終黃男可能只要面臨2年以下徒刑,甚至有望緩刑免於入監。這回,一念善心換來司法追訴,成了人生最沉重的一課。

台北/賴心怡、許修銘、饒永忠 責任編輯/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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