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延伸宜蘭案通過環評大會。圖/台視新聞
高鐵延伸宜蘭案通過環評大會。圖/台視新聞

(更新時間:17:13)

高鐵延伸宜蘭案日前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初審,今(20)日送交環境部環評大會審議,經審查委員判斷評估後通過,另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路段雙溪以南之剩餘土石方出土期程與未來高鐵宜蘭車站專用區土方之暫置規劃。

高鐵延伸宜蘭計畫案,路線規劃自高鐵南港站向東至宜蘭,主要行經台北市、新北市及宜蘭縣境內,包括10座隧道、12座橋梁,全線總長60.6公里,最快2036年完工通車。

會議中鐵道局說明,計畫起點銜接既有的高鐵南港站月台,沿線經汐止、平溪、雙溪、貢寮,避開翡翠水庫集水區後進入頭城,於宜蘭縣政府東南側設站,並往南設置1座維修機廠。全長約60.6公里,因既有南港站已預留尾軌路段約1公里,新建工程約59.6公里,月台採高架結構,與台鐵宜蘭新站共站,未來可以透過地面層轉乘。

高鐵延伸宜蘭站位置。圖/翻攝自環境部影音

而根據環評大會審查結果,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專家學者、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就本案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認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得以預防及減輕本案開發對環境造成之不良影響,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會議結論中指出,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本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定稿經本部認可後始得動工,並應於開發行為施工前30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本部預定施工日期。

而高鐵延伸宜蘭案自公告日起逾10年未施工者,環評審查結論失其效力;開發單位得於期限屆滿前,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轉送主管機關展延審查結論效期1次,展延期間不得超過5年。

另外大會中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該案新植造林部分不得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在計畫路段雙溪以南剩餘土石方之出土期程及去化與宜蘭高鐵特定區計畫之期程銜接規劃,倘無法銜接時,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補充未來高鐵宜蘭車站專用區之土方暫置、再利用期程規劃內容及管理單位等資料。

責任編輯/洪季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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