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位處國之北疆,扮演重要戰略屏障,卻傳出國軍士官偷竊步槍「槍機」、擾亂軍紀。前馬防部一名下士竟將T91步槍槍機藏於營區廚餘壕溝中,導致軍方動員28人、花4天才尋回。一審判1年6月、緩刑4年,引發檢方不滿上訴,二審雖維持緩刑,但加重條件,要求賠償50萬、服200小時義務勞動,並接受法治教育。

馬防部下士偷T91「槍機」手法曝 塞褲口袋丟壕溝

去年4月一名馬防部南竿步兵連下士,在營區內偷走T91式戰鬥步槍「槍機」,先把槍機塞進運動短褲口袋,20分鐘後丟棄到營區伙房後方的廚餘區壕溝,部隊發現槍機遺失後動員找尋,出動28名官兵耗費4天才找到槍機,後來查出燕姓下士涉案,移送連江地檢署偵查起訴一審判決,依《陸海空軍刑法》竊取軍用物品罪,判刑1年6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需參加2場法治教育。

國軍下士偷步槍「槍機」丟廚餘區。圖/台視新聞製圖

檢方不滿一審「判太輕」上訴二審加重緩刑條件

後續檢方認為輕判上訴,二審加重緩刑刑要件,除了要支付公庫50萬,還需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要完成6場的法治教育。身為下士副班長,本應為連隊士兵表率,卻沒有以身作則,擾亂軍紀。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說明,「本案的檢方認為,被告竊取槍機故意,擾亂部隊秩序以及紀律,原判決量刑過輕因此提出上訴,高分院受理上訴之後,將被告緩刑的附帶條件大幅增加。」 

檢方不滿一審「判太輕」上訴二審加重緩刑條件。圖/台視新聞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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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黃子庭、張元杰 責任編輯/蔡尚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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