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公布第一波加熱菸有條件通過名單。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圖庫
國健署公布第一波加熱菸有條件通過名單。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圖庫

菸害防制法於前年上路,規定加熱菸等新型態菸草產品需經過審查才得以販售。國健署今(29)日公布首波有條件通過審核名單,包含2公司的14個品項。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國健署表示,考量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為涉及人民權益及公眾健康,衛福部秉持科學實證、專業及保護公眾健康之最高目標,聘請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審慎逐一品項申請案審查,並經衛福部審慎評估,近期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核定函,包含菲○○○公司8品項、傑○○○公司6品項。

國健署強調,未來針對加熱菸產品上市,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除業者需依行政處分所示,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予衛福部,包含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6條規定、業者自行承諾、依審查會建議附款等相關研究報告及依法應遵行事項外,衛福部將嚴格審查前揭資料,如業者未能履行,將依法處理,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台視新聞提醒您,吸菸有害身體健康

責任編輯/洪季謙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