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8月就要上路,開放80歲以上高齡者免經醫療機構評估,都可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但引來部分團體憂心會面臨生存危機!因為看護移工會更傾向選擇照料身心狀況佳的高齡長者,就會讓失智跟重度障礙族群請無照護人力,另外也建議聘僱資格審核,應該全面改以長照失能來評估。
就服法第46條修正案預計8/1起上路。圖/台視新聞就服法第46條修正案預計8/1起上路,其中增列第四項,被看護者只要年齡滿80歲以上,或是70-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都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可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符合資格者高達53萬人,這讓部分身障族群憂心會面臨生存困境。
由於外籍看護聘僱存在市場競爭,相對於照料難度高的失智跟重度障礙者,外籍看護更傾向選擇身心狀況佳的80歲以上高齡者來照顧,這恐怕會讓失智跟重度障礙族群陷入請無人的困境。
外籍看護傾向選擇身心狀況佳的高齡者照護。圖/台視新聞因此有民間團體建議聘僱外籍看護的資格審核,除了不應用年齡劃分,也可廢除到醫院進行巴氏量表評估,全面改以長照失能評估。針對民眾訴求,勞動部表示將跟衛福部共同擬定配套措施,降低相關衝擊。
台北/陳酈亭、甘而棣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