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今(22)天表示,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4萬元,理由為未依法給付助理加班費、未提供特休假。葉元之隨後在臉書發文澄清,這並非勞動局二度勞檢,而是前助理遺孀再次針對同一案件提出檢舉,並表示,此次勞動局的裁罰內容絕非惡意苛扣,而是制度落差所致。
葉元之澄清,「這並非勞動局二度到我辦公室勞檢,而是方太太再度檢舉的同一案件,檢舉我沒給方姓助理加班費及特休。這在上週她向鏡週刊爆料時,我也出面說明過。事實上我數週前已到勞動局說明,且裁處早就出來了,只是方太太選擇今天向自由時報爆料」。
對於休假爭議部分,他說明,立法院助理工作性質特殊、節奏彈性,其辦公室長期採取開放管理,並未嚴格區分事假、病假或補休,加上未建立明確差勤紀錄制度,導致勞檢時遭認定不符規定,這部分確實有制度不周,也已全數改善完畢。
針對「加班費」部分,葉元之回應,自己沒有動機、也沒有必要去苛扣,因為立法院助理的加班費是由「公費」支出,完全不需要自掏腰包。只是自己無法理解,在工作時間做私事,導致公事沒有妥善處理,也沒有完成,甚至沒有主動回報進度與處理情況,這樣子可以領加班費?
最後葉元之表示,「對於這次勞動局的裁罰坦然接受,會配合改善,裁罰的內容絕非惡意苛扣,而是制度的落差」,「無論如何,既然現行勞基法有這樣的認定標準,我們尊重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裁罰,並會虛心檢討、配合改善」。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