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分局前副所長,5年前追捕一輛酒駕汽車時,遭對方多次倒車試圖衝撞,他情急之下朝車輛連開5槍,其中2槍擊中後座女乘客,女子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死者家屬提告警方執法過當致人死亡。然而一、二審均認為員警是因當時情況危急,為迫使嫌犯停車才開槍,判決無罪。全案上訴到第三審,最高法院駁回,確定無罪。

對方多次倒車衝撞 警開5槍「2槍意外打中乘客」

五年前,曾姓副所長為阻止拒檢逃逸並試圖衝撞員警的吳姓駕駛,朝著車輛連開5槍,擊中後座的楊姓乘客,送醫不治。圖/台視新聞

五年前,桃園市八德區深夜街頭,一名吳姓男子開車載著三名友人,在巷口違規停車,遭巡邏員警要求受檢。吳男不僅未依指示停車,還倒車加速逃逸,期間多次倒車試圖衝撞員警。派出所前曾姓副所長見狀,情急之下朝車輛連開五槍,其中兩槍擊中後座楊姓女乘客的腿部與背部,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治。

死者家屬控用槍過當 法院認定警不得已開槍

吳男隨後遭警方逮捕,酒測值高達0.49。不過女乘客家屬對警方開槍行為提出質疑,控告曾姓員警過失致死。檢方受理後提起公訴,桃園地院和高院一、二審皆認定當時情勢危急,員警開槍為逼迫嫌犯停車,屬不得已之舉,因此判決無罪。

纏訟5年「無罪定讞」 前副所長:持續維護社會公益

桃園地院和高院一、二審皆認定當時情勢危急,無用槍過當,判決無罪,三審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定讞。圖/台視新聞

案件進入三審,最高法院於16日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定讞。對於判決結果,曾姓前副所長低調表示,將持續維護社會公益,依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八德分局副分局長陳國煌則回應,分局尊重法院判決,並會全力協助員警依法執勤、保障同仁權益。

※請注意: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台北、桃園/黃于臻、張信智 責任編輯/周瑾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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