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剴剴案的劉姓保母姊妹,一審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但她們還被發現,涉嫌凌虐另外2名幼童,北院3日下午審理,劉彩萱只認綑綁幼童的妨害自由罪嫌,劉若琳則是完全否認犯案。

剴剴案扯出案外案! 惡保母姊妹否認大部分罪行

偵辦剴剴案過程中,檢察官從劉姓保母姊妹的手機裡發現案外案,幾乎是同一個時期,劉若琳跟劉彩萱還有另外虐待2名幼童,甚至拍下影片。

劉若琳跟劉彩萱虐待另外2名幼童。圖/台視新聞製圖

一名5個月大的蔡姓幼童,被劉彩萱雙手綑綁,再整個人綁到餐椅上,姊妹倆還放任另外一個孩子扯蔡童的奶嘴,勒住脖子也不制止。還有一名潘姓幼童被拍到,強迫跨站椅子跟地板,高低差讓他害怕喘氣大哭,後來還嚴重尿布疹,臀部幾乎是潰爛狀態。

北院3日下午審理,法庭外民眾集結聲援,法庭內姊妹倆陸續回答法官,劉彩萱承認有綑綁蔡童,但沒有反綁,是讓他雙手抱在胸前綑綁,綑綁時間她說大約只有5分鐘;而另外一名受虐的潘童,是自己爬到椅子上下不來,身為保母的她,只是沒有幫忙孩子下來而已。

法官問到,幼童間扯奶嘴勒脖子,為什麼要拍照?劉若琳回答,沒有要妨害孩子的身心發展,只是想要拍攝記錄扯奶嘴的孩子發展狀態。

劉若琳稱因為不妨害孩子身心發展,而未制止孩子扯奶嘴勒頸的行為。圖/台視新聞製圖

姊妹倆虐殺剴剴即使已經重判,對於新發現的事證,還是回答很謹慎。劉彩萱只認自己綑綁蔡姓幼童,涉嫌妨害自由,其餘虐待的重罪都否認犯罪。至於共同照顧小孩的劉若琳,對於犯行則是全盤否認。虐殺剴剴的保母姊妹,對待孩子所有粗暴的過程,法庭內被逐一翻開仔細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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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部分,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李若慈、饒永忠、班瑪旺嘉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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